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的主流与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列传》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十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都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已经有了成见,而旧也多数就是这样。
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瓷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者商家的浓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地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