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背心都已穿破了,所以我得做两件背心,布料就可以用水手值夜的衣服拆下来,再加上一些别的布料。于是我做起裁缝来。其实,我根本不懂缝纫工作,只是胡乱缝合起来罢了。我的手艺可以说是再糟也没有了。尽管如此,我还是勉强做成了两三件新背心,希望能穿一段时间。至于短裤,我直到后来才马马虎虎做出几条很不像样的东西。
我前面提到过,凡是我打死的野兽,我都把毛皮保存起来,所谓野兽,我指的是四足动物。我把毛皮用棍子支在太阳下晒干,有的被晒得又干又硬,简直没有什么用处了;但有的倒还合用。我首先用这些毛皮做了顶帽子,把毛翻在外面,可以挡雨。帽子做得还可以,我就又用一些毛皮做了一套衣服,包括一件背心和一条长仅及膝的短裤。背心和短裤都做得非常宽大,因为它们主要是用来挡热的,而不是御寒的。当然,我不得不承认,不论是背心还是短裤,做得都很不像样,因为,如果说我的木匠手艺不行,那我的裁缝手艺就更糟了。话虽如此,我还是做好了,总算能够将就着穿。我外出时,若遇到下雨,把背心和帽子的毛翻在外面,就可挡雨,身上就不致淋湿。
后来,我又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做了一把桑我非常需要一把伞,也一直想做一把。在巴西时,我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