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相信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喃喃道:“原来我这么帅!啧啧,这要是在公众场合出现,不知道要迷死多少mm哩!”
一件很后现代的黑褐色皮衣,长度刚到腰间,非常修身显身材,上面的装饰极尽精致之所能,衣袖的外侧镶嵌着一个个小小的金属饰物,前面纽扣恰到好处的点缀着,吸引人的眼球,内衬是一件马夹,稍嫌夸张的空心纽扣,胸前刚好露出李斯强健而不夸张的胸肌,束腰的皮带上是一块魂晶装饰物,上面镌刻着麒麟的头,拉风至极,一个字,帅!两个字,超帅!三个字,帅毙了!穿上这一身骚包的行头,凸显出李斯的俊美之余更令他看上去精神奕奕,气质也是难以形容出来,三分优雅、三分野性、三分俊秀和一分近乎于妖孽的魅力,这几种气质糅合在一起,真的很难有女子能抵挡这样的美男。
就连在后头亲眼目睹他装扮起来的蓝乌也是双目闪亮。
对于自己这身帅气的造型,李斯有九分满意,在他看来,只有一点点的不满意,作为一个从现代穿越过去的人,他更喜欢那种被阳光洗礼过的微微黝黑的麦色皮肤,一个男人生得太白皙了,他觉得有点娘,好在他的相貌并不那样。
从不怎么照镜子的李斯草草的结束了对自己的观礼,转身向蓝乌走去,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