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在老爹的后院里我看到了他,他穿着白色的汗背心,露出宽阔而肌肉发达的肩部,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大概是常年在阳光下暴晒的关系,裸/露在外的皮肤闪烁着诱人的橄榄色,他似乎很容易出汗,只是出来五分钟,那件白背心的中心部分就湿透了,裹着窄腰,松垮的卡其布裤子在臀线上危险地悬挂着,要褪不褪。
    真是个性/感的男人。
    “莱斯!”我脸红着叫他的名字。
    他冷冰冰地瞥了我一眼,不感兴趣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烟,两手裹着点上,松开,深深吸了一口气。
    我冲动道,“我有话要对你说!”
    他又瞧了我一眼,这个眼神,分明是把我当成神经病了。
    “我和你很熟吗?”他沙哑着嗓音问,就像我去维也纳的时候听到的大提琴。
    我涨红着脸,像个傻逼一样坑坑巴巴道,“不算……很熟。”
    “那就让开点,我要开车了。”他说,然后他打开车门跳上卡车的前座,就在他打算关上门的时候,我冲过去挡住了它。
    “你需要帮忙吗!”我大叫,心脏因为我即将要说出来的话像脱缰的野马般狂跳。
    “holy shit!你就不怕门把你的腿夹断吗!”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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