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听说过那地方。”他耍赖,用被子捂住脑袋,“我不知道。”
    刚认识的时候莱斯真是男人的不得了,但现在我越来越觉得他也有孩子气的一面。我朝他撒娇,他假装睡觉,死也不肯告诉我原因。后来我才听说,原来在英语角大家看他是老外都拉着他一个劲练英语,这让他心里苦闷至极。但转念一想,被人需要的感觉其实也不错,所以他就开始教人说英语。再后来出现了一个正儿八经的美国老外,大家就嫌弃莱斯英语不够地道,有时候还会有语法错误,就纷纷抛弃了他。
    “没事的。”我安慰他说,“我英语也不够地道啊,我到现在世界这个词都发不好。”
    他猛的坐起来,捶了枕头一拳。
    幸亏枕头不是鸭绒的,不然现在铁定漫天飞鹅毛了。
    “气死我了!”他嚷嚷着说,“我要让那些瞧不起我的人都擦亮眼睛看着!”
    “对!让那些瞧不起你的人都瞧着!”
    “别装好人……你也是里头的一个。”
    “莱斯,我没有!”我大叫,真是躺着也中枪。
    “你刚才偷笑了,我瞧见了。”
    “真的没有,那是生物神经反射!”
    第二天他就去新华书店待了一天,我妈给他拨了款,鼓励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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