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出了一会儿神。
在闫思弦正式接管家里的生意之前,闫氏曾经签署过这份投资合约。
投资金额总共500万,使得闫氏对这一项目持股5。
做为一家航母级的综合企业,无论闫氏曾经做过什么样的投资,闫思弦都不会觉得奇怪,哪怕现在还有一些连他都不知道的投资项目,也是正常的。
不正常的是这张投资合同出现的方式。
那是难得休息的一天,闫思弦自书架上抽出了一本看到一半的书,想用它打发时间。
刚翻开书,便掉出了这张被对折的a4纸。
闫思弦立即发觉不对劲了。
首先,他有着良好的整理习惯,绝不会将投资合同之类需要保密的书随便夹在一本书里。
再者,闫思弦对自己的记忆力还是很有信心的,他非常确定,自己从未看过这份合同。
那么问题来了。
这份合同是什么时候,谁,夹进书里的。
他很快便想到,自己上一次翻这本书时,张雅兰正借住在家里,她还问他读的是什么书。
闫思弦虽然不喜,但出于绅士风度,当时还是给张雅兰大致概括了一部分书中的故事。
之后,因为疯子团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