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路上,他又理了理想法:救人是次要的,先看看什么情况,万万不能冲动,保命重要。
情况倒是很简单。
刚跑回去,闫思弦便看到了有个人正骑在那哭包身上,双手使劲掐着他的脖子。那哭包脸也紫了,眼珠子也凸出来了。
“我去。”
闫思弦飞奔上前,抬脚就去踹掐人的小子。
那是个发型很潮的小子,年近三十的样子,头顶的头发留得很长,扎个小辫,其余地方的全剃掉了,倒也利落。
他一侧耳朵上方的头皮上,还纹着一串英文字母。
衣服是一身登山服,要不是那滚过泥巴灰头土脸的样子,看装扮倒像个游客。
但闫思弦知道,这纹身哥绝不是游客。“握草你……”纹身哥被闫思弦踹了一脚,立即摆出一副要干架的样子来,但是看到人高马大的闫思弦,再加上哭包生死未卜,他不想陷入以一敌二的局面,他认怂了。
闫思弦的女性亲属愣是没骂出来。
识时务者为俊杰,纹身哥显然深谙此道,立即改口换了个既不太怂,又留有转圜余地的开场方式。
“握草你有病啊!”
闫思弦觉得自己真有病,因为被骂了他一点都不生气,反倒还有点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