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约2里的大沙沥海面准备卸货,水师巡弁李炎山等上船查验属实,船主亦无可置辩,遂将船械暂扣,一齐带回黄埔,准备照章充公。弁员还撤去船尾所挂的日本国旗。
日本驻华公使林权助得知消息后,于2月14日向清廷外务部发出强硬照会,声称“第二辰丸”号拥有运载军火进入澳门的准单(因此不是走私船),该船并未在中国领海卸货(因该处为葡属澳门领海),因此,要求清廷“速放该船,交还国旗,严罚所有非法之官员,以儆效尤。”
葡萄牙公使柏德罗2月18日照会清廷,称“第二辰丸”号“系装载枪枝运卸澳门,该船被拿,有违葡国所领沿海权,并有碍葡国主权,阻害澳门商务……”应“即刻释放,以便该船随便前往所拟往之处为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