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挂着四五具尸体,场面之血腥令人作呕。
此时的凡明也已经下马来到军阵中,他提一把陌刀,左右挥砍,实入一个死神,收割着每一个靠近敌人的生命,虽然只学过简单的剑术,但凭借着巨大的力量,即使胡乱的挥舞,也相当的强悍。
再看看一旁的布什,他手提两把板斧,对!是纯正的板斧!逵爷用的那种!左右的砍杀,板斧所过之处,便是一阵腥风血雨。
这时凡明也心想,‘是不是也该弄把重点的兵器来用用,要不就浪费了这一身的力气了!’四周的枪兵逐渐压缩包围圈,军士们的尸体已经倒下了一片,哥特拉斯已经是万念俱灰,看着自己士兵们的尸体,一阵心寒,他扫过四周的枪阵,严严实实,密不透风,现在想逃跑简直是不可能!
突然,他一眼看到了正在军阵中拼杀的凡明,心中一喜!若是能将它干掉,岂不是瞬间翻盘!于是,哥特拉斯策马冲向凡明。
而此时,凡明正在专注的砍杀,并没有注意到一侧火热的眼神。而此时,危险已经渐渐的*近。
正当凡明,一个反手刀砍下一个敌人的脑袋时,却突然感觉一侧一阵寒意,待他翻头查看时,只见一把长有一米的骑士剑已经向他砍来,他甚至都已经看到剑身上的划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