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只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个因素而已。不管你拿出再多的金子银子,也不管你是个什么身份。若然诗思本人看不上的话,那么照样一概休谈。
此时此刻,诗思就在方小侯爷身边。她穿了一件鲜红柔软的丝袍,像猫—样蜷曲在方小侯爷怀里,用一双指甲上染了鲜红凤仙花汁的纤纤玉手,剥了颗在温室中培养而成的葡萄,用檀口衔着一半,亲昵地把另外一半喂到方小侯爷的嘴里。
事实上,诗思不但是个温柔而美丽的女人,而且还很聪明,很懂得享受人生,更懂得怎么让男人享受自己。
方小侯爷看着自己身边这个女人,看着她如羊脂白玉般的皮肤,再看她似桃花般绯红的面颊,如春水般温柔的眼波。纵然尚未喝酒,但方小侯爷却微觉熏然,仿佛已经醉了。
方小侯爷轻轻吐了口气,伸手握住了诗思露在丝袍之外,那一只纤柔完美,小巧可爱的脚掌。顷刻间,诗思的肌肤变得冰凉,而且更生出了无数颗极细小的颗粒。
并非恐惧。恰恰相反,已经经历过这个女人的方小侯爷,纵然只是握住她一只脚掌,却也知道这正是诗思开始变得兴奋的证明。
诗思之所以能征服男人,或许,便是因为她每次都能让男人觉得,她已完全被征服。这样的女人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