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土地的具体情况来收缴赋税?
可查来查去,到了王朝末年,该收不上来赋税还是收不上来,该灭亡还是灭亡。
所以,这条就算能推行得不错,也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更何况大概率连治标都不见得好使。
而青苗法如果能顺利实施的话,意义就远不止于此了。
从表面上看来,青苗法只不过是官府出面给农民提供的低息贷款,在现代看来这并非什么惊世骇俗的操作。
但那可是比后世提出“国家干预经济”的凯恩斯主义提早了几百年。
当然,王文川的变法肯定跟凯恩斯主义不是一回事,但这种超前的思想意识,确实被后世之人所称道,就连很多外国人,也都惊叹有家。
青苗法的内容,其实很简单。
青黄不接的时候,农民没钱买种子、买肥料,他们能怎么办呢?
要么是卖地,要么是借钱。而借钱的话,也只能找富商大户借钱。这些富商大户肯定要趁此机会狠宰一笔,收取高利贷,如果农户还不上贷,那就顺理成章地兼并土地,或者收买人身自由。
这样一来,脆弱的农业经济更是会遭受重创,农民破产了,国家在这个过程中也没有任何好处。
便宜全让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