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我也想起了,上个月肃王还提起过这事,还夸他不忘故国来着。”袁世凯一拍脑门,也想起来这事。
当时,主管民政部的善耆把文德嗣的入籍申请拿给几个顾命大臣商量,他们还很是感叹了一番。因为文德嗣不符合第一条规定“在中国连续居住十年以上”,他的申请还是几个顾命大臣商量后,特别批准的。大头是第一个投了赞成票,所以他现在有种被狠狠涮了的感觉。
《大清国籍条例》是中国第一部国籍管理成文法,是在原时空1909年3月28日颁布的,不过受到蝴蝶效应影响,这部法律提前到了1908年3月10日,这其中文总自然也是加了把力。时间虽然提前了一年,但内容却没有变化。
从这部法律条款可以看出,中国的入籍难还真的是传统,从俺大清就开始了。比如,《条例》规定:外国人要入籍,要具备以下条件:(一)寄居中国连续至十年以上者。(二)年满二十岁以上照该国法律为有能力者。(三)品行端正者。(四)有相当之资产或艺能足以自立者。(五)照该国法律于入籍后即应销本国国籍者。
如果不满足这五条要求的,那就是“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有殊勋于中国者,虽不备前条第一至第四款,得由外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