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几个生产队,每个生产队管辖若干“合作组”。这两级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属于政府正式编制,都是由村民骨干兼任,由村里给予相应补贴,算是政府雇员。
一个新村里面有正式编制的人员就是:村长和村支书,负责宣传、民政、生产等方面事务的几位行政干事;民兵连长(排长)、治安队长、库管等几位武装干部;还有就是农技员、机电维修员、广播员、医生、教师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吃皇粮”的人有二十个左右,最多的不超过80个。普通民兵和治安队员都是领任务补贴,不算编制。
这些公务员看起来比红朝的村级单位多得多,但现在一个村起码都是几千人,更何况人民的素质远不能和后世比,人手少了根本管不过来,也不能牢牢的控制住基层。
而且,这些人只是因为堆在一起显得多,如果按照人均来算,比后世红朝的还少得多呢。因为“集村并寨”,科社党的基层干部起码节省了四分之三左右。原来十几个、几十个甚至上百个自然村合并成一个新村,就是一个新村的公务员比原来增加了十倍,也比原来的数量少啊。
最重要的是,因为这种详细的分工,更能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从而提高的各种显性和隐性效益,远不是节省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