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是不会自己出的,除了从中央掌握的关税、盐税中出钱,大部分都摊派给了各省、关,这被称之为“洋捐”。
赔款的摊派范围包括全国大部分地区,其中各省每年分担的数额如下:直隶(含京津)80万两,河南90万两,山东90万两,山西90万两,江苏(含上海)250万两,浙江140万两,安徽100万两,福建80万两,江西140万两,陕西60万两,甘肃(含宁夏)30万两,新疆40万两,湖北120万两,湖南70万两,广东200万两,广西30万两,四川220万两,云南30万两,贵州20万两,合计1880万两。
这里面东北三省是满人的老窝,内外蒙古是满人的好基友,所以这几个地方没有被摊派。而青海和西藏一则是人口稀少,太远太穷太偏僻了,典型的穷乡僻壤。二则它基本上都是本地的僧俗豪强自治,中央的命令在这里没有豪强管用,根本收不上税不说,每年还要倒贴钱给驻军和官员,所以也没法摊派。
以科社党目前占据的八个半省来看,应该承担的赔款是每年710万两,折合银元986。11万元。经过修约后,赔款缩减为原来的45。14%,即每年承担445。13万元。修约后的列强在西南政府拿到的赔款比例分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