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受害者中还有不少华人。虽然这些人原本都是反对科社党的,但他们既然都死得差不多了,文德嗣也就没在意以前的政治分歧,同样把他们作为受害者加以宣传。
当然,文德嗣一直不主张多加杀戮,除了那些罪证确凿,罪大恶极的典型,需要拖出来明正典刑之外。那些罪行较轻的,都不会处以死刑。当然,如果他们暴力抗法,武力拒捕的话,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大家都知道,文德嗣是个特大号的“美分”,他一向非常推崇美国警察的执法风格,他认为那种一见不对就直接开枪的做法,才是最最王道的执法风格。我大阿妹你看不愧是人类的希望啊!
对后世某国“给警察配那种连兔子都打不死的小枪,一旦开枪就要写报告,还要被无数媒体乱喷”的做法,他一向深恶痛绝,他认为那简直是不把基层的人命当回事。所以本位面的中国执法风格是完全向美国靠拢,凡是敢于暴力抗法,武力拒捕的,绝对会被乱枪打死。
另外就是,本位面的中国是绝对没有《未成年犯罪保护法》之类的脑残法律,刑法的绝对免责年龄是7岁,部分免责年龄是10岁,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年满10岁的小屁孩,只要是触犯了死刑,同样会被枪毙的。至于免责年龄的上限那是没有的,哪怕是千岁老人,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