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了几千年的农业税被废除了。在刚建国的那段时间,因为财政收入较少、囤积粮食储备等等原因,科社党政权同样是延续了农业税。税率是农业产出的30%,也就是著名三成税。
如果单是从税率来看,科社党的这个税率是高得没边儿了。因为从汉朝开始,中国的田赋(农业税)就是十五税一到三十税一。俺大清时期,这个税率也差不多,大约是5%左右。单是请注意,这仅仅只是指“正赋”(地丁税)。
但是农民交的可不光是“正赋”啊,俺大清从来就不是靠“正赋”吃饭的,各种杂税、附加税以及摊派多得要么。比如说大名鼎鼎的“耗羡”,俺大清的养廉银就是靠这个出的。如征收田赋时的散碎银子,要铸成银锭,铸造时的损耗,称为“火耗”;收缴上来的粮食要晾晒、入库,被雀、鼠损耗的称为“雀鼠耗”。解送钱粮入库,往返费用称“脚耗”……这些东东就称为“耗羡”,都得要纳税人承担。
再比如说亩捐,也称田捐。就是一种按亩征收的田赋附加税,亩捐包括的种类繁多,主要有厘金亩捐、学捐、警捐、国防军费捐等等,各地不一。这种田赋附加税,最早是在咸丰二年(1852年)时在四川开始征收,此后相继在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