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身子看着播放台那里的电脑屏幕,一个女生坐在椅子上,边听他说边操作着电脑。沈识檐认真起来的时候,嘴巴会比平时抿得用力一些,还有些往回收。孟新堂盯着他看了片刻,刚要过去,却发现他的旁边站着另一个男人,而恰好,是刚才他们在走廊遇到的那位。
在看清这个男人的神情的时候,孟新堂突然就明白了第一次见面时那奇怪的感觉是什么。
沉吟片刻,他还是走了过去,而且比平日的步伐要更快一些。
他没有想要打扰沈识檐,所以并没有出声,但在他刚刚接近了沈识檐时,沈识檐却像是感应到了什么一般,突然抬头看过来。
迎上他恍然的目光,孟新堂便露出了一个微笑。
礼堂里的灯光是孟新初心仪的暖黄色,夹着白光,亮堂又不赤条。最大的水晶吊灯已经被孟新堂抛在脑后,他逆着光,光却跃到他的肩上和眼底。
沈识檐自认不是个以色阅人的人,声色之后便是犬马,皮囊这东西,没有内核亦经不起风霜,实在不值一提。但在触及孟新堂的那一刻,他突觉自己此刻变得前所未有的轻浮。
朝他走来的人很好看。
这个人穿大衣会很好看。
这是他唯二的想法。
“你……穿这身更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