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少的,悟性不足的,搞个三五年,那都不是没可能。就拿他自己来举例子,当年为了练成各种篮板球技巧,花费了多长时间?整整6年!这看看他的生涯数据单,就能一目了然。
头一个赛季,才场均4.3个篮板球,对,就只有4.3个,连他未来巅峰的零头都不够,是不是感觉不敢相信?但这是事实!而且那一年,也是罗德曼打得最挣扎的一年。突然进入了NBA职业联盟,他在大学里引以为豪的东西,全都不见了,未来的道路,似乎注定,就是NBA边缘人,饮水机和板凳。再者说,丹尼斯.罗德曼是个“大龄新秀”,他加入NBA联盟都24岁半了,所以选秀顺位也很低,是个次轮秀而已,连稳定的新秀合同都捞不到。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改变这种未来,丹尼斯.罗德曼开始“剑走偏锋”了,既然走不了传统球星的路子,那我就来“另辟蹊径”!所以狂攻篮板球,就成了他的目标,前几年效果虽然也还不错,但是最高也就9.7个篮板球场均,迫于身高限制,仿佛10+篮板球,就是个可望不可及的目标。不过这一切,都在90-91赛季被打破了,这一年罗德曼最高斩下了单场24个篮板球,场均篮板球大幅度提升,直接窜到了12+的地步。
这让当年看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