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家伙,很难缠,他的篮板球能力,让我想起了丹尼斯.罗德曼。”邓肯突然说的话让帕克心惊,道:“蒂姆,你说什么?丹尼斯.罗德曼?他真的有这个本事?”帕克进入联盟的时候“大虫”罗德曼已经退出了NBA联盟,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听邓肯经常提起这个人的名字。邓肯当年的评价是,现代篮球最强篮板手。就算是挤掉水分,那也夸张,毕竟蒂姆.邓肯自己就是篮板强人,巅峰时期曾经场均15+篮板的主。能让他都感觉到“棘手”,这就已经不是普通的篮板强者了。
邓肯沉了沉脸,道:“恐怕,还不止吧……这个小子,是爆种?不,至少是进入了‘The.Zone’当中吧,或许‘超神’了都不一定!”帕克2001年进入联盟,迄今为止也打了十来载,不可能不明白什么叫做“The.Zone”什么叫做“超神”。但这种境界,是这么容易进去的吗?
他打球到现在,“超神”境界从没有进入过,由此可见这个境界和状态的恐怖了。
年轻的时候不懂,但是成熟了,就隐隐可以感觉到,“超神”,这不是普通球员甚至是普通球星可以迈得进去的坎。想要做到,至少要巨星以上方才可能,方才有机会。帕克虽然是老牌全明星球员,但实力最巅峰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