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科幻小说 > 南宋不咳嗽 > 正文 第九十三章 宋朝还有女权!
之外,宋代女人的地位也非常高,这个高还不是民间的风气,而是法律规定。《名公书判清明集》里就有记载:在法,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意思就不多解释了,一句话,女儿有法定继承权,继承份额是儿子的一半儿。

    可能有较真儿的人会问,这个法律有,但宋朝执行了吗?来看看刘清之在《戒子通录》中的记载:处女亦蒙首执牒,自讦于府庭,与齐兄以争嫁资。这里记载了一位还未出嫁的女子跑到官府去告状了,告谁呢?告她哥哥!告啥呢?告她哥哥不给她嫁妆钱。

    由女儿继承的这部分财产通常叫做奁(lian)产,如果父母活着,女儿出嫁,这部分财产会跟着女儿一起走,当做嫁妆。当女子结亲的时候,会给男方送一个叫做“定帖”的文牒,里面除了要详细说明女方的身份、生辰八字之外,还要写明陪嫁的首饰、金银、物品以及随嫁的田产、房屋,这就是奁产。按照海商的说法,广州、泉州附近普通家庭给女儿的奁产一般价值十亩田普通水田,临安那边还要高,内地穷一些的地方可能会低点。

    按照大宋律,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就是说妻子带过来的奁产,男方家里分家的时候不能分,要归女方自己掌管。假如夫妻离婚或者妻子改嫁,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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