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一脸疑惑。
“这叫‘手电筒’,是科幻派发明的。可以用来照明。”说完,林阿娇按下一个按钮。手电筒立即亮起了白光,照亮了前方一大片路。
“手电筒?真是好东西啊。有了它,夜间赶路就方便多了。”赵大宝好奇地问,“林掌门,这手电筒你哪买的,一个要多少钱?”
林阿娇道:“手电筒是科幻派的电器堂购买的,一根手电筒25两白银。”
“25两白银?”赵大宝一惊,“这也太贵了吧?这么一根短棒就要25两白银,它是金子做的?”
林阿娇道:“手电筒价格其实不算贵,真正贵的是电池。电池是手电筒的能量来源,手电筒必须装电池才会发光。一对普通的1号电池就要1两银子,它差不多只能照明两个时辰。要是用手电筒赶夜路的话,一个晚上必须用掉两组电池才够。”
赵大宝道:“科幻派真是穷疯了,任何商品都要涨价。林掌门,既然电池这么贵,还是把手电筒关了吧,否则这一晚上就要消费掉2两银子的电池,这相当于我半个月的工资,实在太奢侈了。”
林阿娇道:“没关系,我包里还有十组电池,足够用。”
听她一说,赵大宝这才反应过来,林阿娇可是百合派的掌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