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人口普查
明朝的户籍管理有一个严重的弊端,那就是明代的户籍制,分民户军户匠户三等,只要你被划了其中的一个身份那可就是世代承袭,不能随意变更的。但由于在大明的军户匠户的地位较低,根本不可能进入科举入仕为官,又有着沉重的徭役负担,使得逃户隐匿很是普遍。
明代的匠户制,源自元代,较元代管制已是较为宽松,洪武年开始实行轮班制,匠户分住坐存留轮班三种,轮班匠每三年前往京城服役,尽管每次役期仅三个月,但加上来回路程就要半年左右了;若再加上官吏与作头的勒索,匠户们往往要借高利贷,甚至典卖田地儿女了。
直到成化年间,近百年的轮班制才被废除,改为征“匠班银”。由于匠户受剥削严重,早就大量逃亡,至嘉靖年,匠班银不过能征六万多两。而皇家与官府工程多由住坐存留匠供役,这种服役在匠户中的不平衡,匠户的逃亡隐匿更趋严重,到天启崇祯年时,匠班银更是征收寥寥,皇宫劳役越来越依靠市场供给了,这也就是崇祯将乾清宫东暖阁装修为藏书室时,太监竟上报需几万两银子的原因,如按明初的匠户制度,崇祯只需出点木料钱即可,工匠的劳役是无偿提供的。
如今的匠户制,早已败坏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