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隋末之乱臣贼子 > 正文 第三十二章 遇贼
学校实验室,偶然之间从那化学老师口中得到的方子,虽然眼下自己弄出来的不一定是最漂亮的,但是最起码眼下市面上的那些琉璃要好得多,这才是李信最根本的大杀器。所为的酒或者彩票都是次要的东西。

    作为一个现代而来的人,最重要的不是他的力量,而是他的知识,就算这些知识有些含糊不清,但是只要知道一个大概的方向,最后都能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这是李信区别于这个时代的最大不同点。

    李信告别了段齐,自己骑着玉夜照狮子赶回长安,他要告诉李秀宁今天的一切,不管以后如何,最起码现在是要站在李家身边。在这个时代,是一个讲究出身的时代,李信只是一个旁门庶子,赵郡李家的荣光也落不到他头上。只能是依附李家。

    “咦!”刚刚在官道上行进不久,前面就传来一阵喊杀声,李信飞马感到去,却见夕阳之下,面前黑压压的一片,数百流民正在围攻一辆马车,那辆马车李信很熟悉,正是出城的时候碰见的那一辆。此刻马车之中还不时的传来一阵阵惊叫声,显然事态紧张,已经到了一定地步。

    “不好。”李信想也不想,就抽出身边的长剑,催动玉夜照狮子,就杀了进去。这些流民虽然很可悲,可是马车之中有女人,那就是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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