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科幻小说 > 重生之我为书狂 > 正文 第四百三二章:中国移动发来的诱惑
  而且合作的利润分配是和六成,合作平台四成。

    或许大家看不懂,那么举个例子。

    假如和与起点合作,那么,起点作品在和平台上卖出了1万块钱的收入,和要得6成也就是6000块,起点只能得4成,4000块。

    或许你以为这比五五分成只是多了一成而已,6000块与4000块相差不多,不算什么。但是,要知道,作者是无法与和合作的。也就是说,如果黄一凡的作品要上移动,必需依托于起点,然后起点再与和合作,最终,黄一凡所产生的稿费也就是两边分成了之后再分成。

    和与起点的分成是6:4,起点与黄一凡的分成是5:5。两边分成下来,和卖出1万块钱稿费,黄一凡只能得到2000块。而且,这2000块里面还得有11%的稿费税,除此之外,2000块里面还得扣作渠道运营费,分到手中估计连1500块都不知道有没有。

    这样的合作条款,不知道有多少作者暗地里骂了和几百次。

    只是,这有什么办法。

    和是中国移动的,中国移动是国家的,他们有着垄断的资源,你要么合作,要么走开。

    没想到,几年之后和竟然直接与作者合作了,爆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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