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大气磅礴瞬间到柔情似水,虽然看起来画风有一些不对,但却充满着无比的艺术性。
布达拉宫vs拉萨街头,雪域最大的王vs最美的情朗,即充满对立,又仿佛一体。
如此经典的诗句,你说,又如何不引爆一众读者呢?
“上帝,这是我看过的最为霸气,最为牛叉的一首现代诗。”
“是的,给我的感觉就是震撼。我没想到,现代诗也能写出这样的风格。”
“尼玛,这样的诗简直和读风萧萧兮易水寒一样的感觉,佩服,佩服,无比的佩服。”
只是,这一首诗除了大气磅礴之外,他似乎还告诉我们另一层道理。
比如,这首诗主人公的身份。
住进布达拉宫,我是雪域最大的王。
布达拉宫是哪里?
你会说,这是一个旅游胜地。
妹的,你们这一些二货。
布达拉宫除了是旅游圣地之外,他还是宗教圣地。
诗人住进布达拉宫,你能想像诗人现在的身份是什么?
完了。
完了。
凡尘先生看来真去当和尚了。
如果说此前还不太确定凡尘先生到底是什么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