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是他根本没有停止杀人,只不过是录像带出现了缺失?
    2、凶器:通过视频鉴定,凶手使用的乃是一把30厘米长的匕首,刀身应为不锈钢材质,木柄,从外形上看,有一定军用匕首的特征,而且怀疑有自制嫌疑,市场上没有发现同类刀具。
    通过比对,十一部视频中,凶器的外形未变,很可能为同一把……
    3、声音:视频中开启了声音摄录功能,能够听到受害人的呻吟、风声、树叶声等等,但惟独没有捕捉到凶手本人的声音。
    凶手自始至终一言不发,不知道,是否因为性格原因,还是有意栽赃嫁祸……
    ……
    5、从康子清唯一的影像记录上发现,当康子清从他人手里接过物品的时候,迎上去的乃是左手,怀疑他是左撇子。而凶手则是使用右手持刀杀人……
    补充资料:通过对李默以及其他当事人的询问,已证实康子清并非左撇子……
    ……
    7、摄像机的问题:之前忽略了一个问题,凶手录制的十一部杀人视频,均出自同一型号摄像机,如果康子清是利用职务之便,盗用了摄制组的摄像机,怎么可能每一次全都赶上同一种型号,或是同一台摄像机呢?
    现已证实,该公司非但从来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