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都三条桥边的河滩上屹立着三个大锅处以釜煮之刑(把人放到开水中煮),时年石川五右卫门37岁。他的母亲及同党20人也处以磔刑。根据《言继卿记》记载文禄三年八月二十四日:“盗贼十人、子一人等在锅里煎。同党19人挂在八副磔柱上,在三条桥间的河滩处决,贵贱群集。”
石川五右卫门的故事说到这里就不得不强调这个极其残酷的“釜煮之刑”。
所谓的“釜煮之刑”也叫“釜煎之刑”,在我国被称之为烹刑、烹杀,在中世纪也曾被欧洲使用过,烹刑就是指用锅烹人的刑法,古有“斧钺汤镬”之说。著名神魔《封神榜》中,西周始祖西伯(后称周文王)被囚于羑里时,西伯之子伯邑考遭到妲己的陷害,被纣王处以烹刑,放在大锅里“烹为羹”。
实行“釜煮之刑”不是把人瞬间投入到滚烫的热水锅里,而是让受刑之人站在锅里,并慢慢加热锅里的水,所谓温水煮青蛙既是如此。那受刑之人要受到热水慢慢滚烫的痛苦最终骨肉分离内脏衰竭而死,其过程可谓相当残忍极其痛苦。
想当初石川五右卫门一家人就是受到这样的惩罚,而对于石川五右卫门而言更加残忍的是,在受“釜煮之刑”时,他并不是第一个受刑的,而是最后一个。而残忍的就在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