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住当下就已经太难得。
关于方牧也的事,秦弋跟他哥秦寻提过,说自己收养了一个小朋友,18岁,长着狗耳朵狗尾巴,脑袋有点问题,但是很乖。
“你想怎样?”秦寻问。
“不怎样啊,就养着他,能养多久养多久,只要他需要我,我就陪着他。”
秦寻一直是个性格冷淡又理智的人,他理解不了秦弋为什么会对一个男孩子这么上心,但是他很清楚秦弋现在的状态,也知道自己的弟弟是什么性子,秦弋决定的东西,基本没人能改变。
巧了,秦寻也最不爱管闲事,他只是提醒秦弋:“你自己想好怎么跟家里说吧。”
“还能怎么说,跟你怎么说我就跟他们怎么说。”秦弋漫不经心道,“我都二十多岁的人了,也能自己养活自己了,他们没法把我怎么样的。如果你能快点搞个孙子给老头老太太抱抱,他们就更管不着我了。”
秦寻:“有事,先挂了。”
“喂?哥?哥?”
秦弋的出差时间大概是三天,再加上要回家一趟,勉勉强强控制在四天左右。
他还没跟方牧也分开过这么久,别说方牧也会舍不得了,秦弋自己都一脸愁容。
但他还是决定要回去一趟,在过年前把方牧也的事跟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