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做了噩梦以及到此地来,她也想不起来……
成康四年,许三已经被赌坊的债主追上门来讨债时,许家已经没有什么积蓄可以替他还债的了。还不了赌债的后果便是许三被错手打死,许王氏和许相如险些被赌坊的人押去卖身抵债。
后来安桐从安里正的口中得知,江晟安在出手帮许家解决了赌债一事时,还查出了一件事,原来县城中有酒肆与赌坊的人互相勾结,利用酒肆内的娼妓或者是私窠子引诱那些没钱寻欢作乐的人去赌。
初始,那些人总是能赢钱,而赢钱后也基本上花在了那些娼妓、小姐的身上。后来他们沉沦其中,便开始连着输钱,等他们想抽身的时候,却已经晚了。
这是人的欲念和贪念结合在一起所生出来的恶果,律法上并无庇护这等败类的律令,故而赌坊依旧开着,那些欠债的人则依然得还钱。不过因江县尉的介入,那些赌坊最后也不敢再行此等事。
至于书中为何会记录到这段事情,安桐还是没能回想起来,她觉得自己忘记的又何尝只有这些情节。她在死后、重生前的那片混沌中时,必然知道了更多的事情,可却不能尽数回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