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盐商分五类:一是财力雄厚,能承揽食盐生产和买卖的豪商或大扑买主;二是得了官府的凭证、交引户,将盐卖给边境的铺主;三是将盐从两浙运到别处再换一些米、茶、竹木回来兜售的贩运客;四是只负责卖盐的商贾;剩下的一类便是盐牙子,专门到一些穷山僻壤之地卖私盐的贩夫走卒。
李家和陈家无疑都属于第一类,他们承揽了附近的盐场和盐井,从产盐到卖盐,一应俱全。不过名目上盐场和盐池、盐井等都是属于官府的,有榷盐制度在,李家只能算是从官府的手中“买盐”,需要给官府买盐的钱。
而秦家本属于第三类,不过后来慢慢地发展了起来,还和官府搭上了线,便成了第二类。
虽说是第二类,可却因和安家将粮食卖到边疆一样的道理,秦家每回都能从中赚取十分丰厚的利润。秦家论财力和地位却并不比第一类低,这也是秦家为何能和李家、陈家等并称大盐商之一的原因。
不过因盐场等都是被人承揽了,秦家多数是从盐井以及闽地买的私盐,不管他能从眼下的营生中取得多大的差价利益,始终都不比自家有盐场要来得好,故而秦家也一直虎视眈眈地盯着一些盐场。
李艳告知安桐,同为盐商,在利益上便有一定的冲突,故而秦家和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