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和亲兵在狩猎归来后围着篝火烤肉,大块大块的吃下去,而不是在酒楼里憋憋屈屈的从那本就没几口的好看吃食里挑出几口可怜兮兮的肉。
他向来看不起被酒色掏空了身子,连走路都轻飘飘的那些公子哥儿,他们连喝酒都是软绵绵的,叶战也从来欣赏不来那些更加软绵绵的歌舞。
虽然他看起来是个混吃等死的纨绔子弟,整天没个正形,但是他确实是一匹逮着机会就会将猎物吞吃入腹的狼,若不是他家老头子和他的几个哥哥们太过出挑,他只能是个"纨绔",到现在为止,他攒下的军功都能让他当个战将了。
他回来是来当个纨绔,做些荒唐事儿是应该的,但就算是玩乐,他也更愿意去马场跑几圈,玩玩蹴鞠。
风花雪月的事情他做不太来。
泼墨汉家子,走马鲜卑儿,对他来说前半句就是个屁,他在大漠野惯了,是给片天就可以活下去的独狼。
可林乱不一样,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个精细的花瓶,是被人好好的捧在手心里的,林乱喜欢精细吃食,喜欢轻歌曼舞,喜欢红袖添香。
既然这样,叶战就把最好的送到他面前,他喜欢纵马快意,但他更喜欢看林乱笑,怎么看都看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