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
一人一鸟达成高度一致的默契,现在人间修士哪里最多?战场上和朝歌,两相对比,谭昭选择朝歌。
以他脸黑的程度,在战场上很容易被误伤,甚至被针对,还是不要了。而去朝歌,还能去看看纣王,如果大王身上的金光损耗了,他还能补给人一点儿。
这点儿金光的损耗,他还是非常承受得起的。
“你确定去朝歌?”
“怎么,不敢?”
在孔宣的字典里,就没有不敢二字,于是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他们的云头就到了朝歌城外。
谭昭如今大小也是个大罗金仙了,论实力绝对吊打城中99.9%的人,他只简单用法力改变了一下外貌,就跟孔宣进了城。
哎呀,朝歌城中,果然好多修士啊,而且好多都是各方势力派来的探子。
“朋友,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孔宣忖度片刻,遂点了点头:“还算凑活吧,身上有些孽债,可以试试。”
于是半刻钟后,谭昭拿着剑“友好”地请了这位道友切磋,果然了解了许多他的知识盲区,唔,或许也是孔小鸟的。
一人一鸟干劲十足,一口气连挑了十个,搞得朝歌城里的探子和修士人人自危,有些甚至都躲出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