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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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球闪烁。夜总会的舞池里,群魔乱舞着一群人。扭腰的扭腰,贴面的贴面,四目相对、传递着“啪啪啪”的信号,用眼神“下单”的,也有不少。
顾景城扫兴地回到舞池边,伸手攥起一瓶啤酒的同时,还不忘下意识地瞄了一眼手表:已经凌晨两点多了,不知道奚岚一个人在家,现在睡了没有?
可当他意识到,自己竟还在关心那不要脸的浪货,他又默默地自己淬了自己一口,强装不在乎,豪爽地闷了一瓶,一直喝到底光光。
“哟,城哥好酒量啊!”有些人明明比别人年长几岁,可偏在他们眼里,谁有钱谁就是哥——别说是认个哥,就是当爷爷、拜祖宗都行。而顾景城的跟班罗明,就是这样一类货色。
罗明凑过来,提着暧昧的眉梢问:“怎么样城哥?Oscar的技术还行吧?老板推荐的口-活,城哥点了一套没有?嘿,据说他是这里的‘口’碑南波湾(No.1)呢!”
顾景城撇下眼角,看见罗明翘着的那根大拇指就烦。原来那鸭,不叫Ricky也不叫jimmy啊,居然叫什么傻叉的Oscar?土不土,洋不洋,他还真以为自己是好莱坞大明星啊?怎么,想得个‘口-交奥斯卡奖’?呵,就他那个廉价的骚样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