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里,等着这心血来潮的大男生,不知要把他载向哪儿去。
“咱们去老街夜市!那里的人流量多。”顾景城兴致勃勃地转动着方向盘。
“真去摆摊啊?”奚岚还是有点儿懵,“那……卖什么?”
顾景城一瞥头、一努嘴:“喏,都在后座上呢,自己看。”
奚岚扭过脖子,只见车后座上叁大盒、排得整整齐齐的银戒指。的确是专业的摆摊盒儿,盒盖儿下有专门的撑脚,以保持盒身的半打开状,以辅助货品的展示;盒顶还配有小射灯,这会儿虽未打开,奚岚却可以想见,戒指在暗夜里银辉闪闪的夺目光彩。
奚岚轻声地笑了。看来顾景城不是开玩笑,准备工作还做得挺认真。
他知道顾景城这么做,当然不是为钱,开着奔驰去摆摊的人,兴许连油钱都赚不回来。顾景城这么做,就像吃惯了法式松茸烤蜗牛的人,偶尔想要用吃蜗牛的银刀叉,去插大锅底的麻辣烫吃——有钱有闲阶级的“体验生活”。
不过奚岚并不反感这样的提议。他觉得,如果这是顾景城刻意为自己定制的“约会”,那的确是用心了,他甚至有些感动。他不确定顾景城是否在别人身上,花费过这样的“无聊时光”。
“为什么全选这么素的款式啊?”卖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