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对这个建议自然是举双手表示赞同。
    二人出了山洞,根据太阳的方位来判断方向行进。前一天晚上他们已经达成一致,继续朝北走。
    因为约翰的探险队最初是由北向南探索的,当然,那时他们的指南针还没有坏。
    有李凡在前面开路,他们在林间穿梭的难度骤减,约翰说自己是探险家,身体素质和生存技能方面也表现得都强于普通人。
    他本来就没受什么伤,经过一晚上的休息,体力已恢复了七八成,跟在李凡后面,赶路变得十分省力。
    即使在这陌生环境中,他们的行动也绝不会比野人族土著要慢。
    根据约翰的经验判断,只要像这样走个三天左右,即便仍未走出雨林,野人的追捕肯定也已停止了。
    原始部落的行动范围一般不会超出自己的领地,交通基本靠走的这帮野人,对于脚程太远的地方,他们是肯定不会去的。
    对他们来说,走出领地就跟哥伦布当年朝“世界尽头”航行一样需要勇气。
    走了半天,一路上也没发现有人在追踪他们的迹象,看来上午确实是约翰太过疑神疑鬼,草木皆兵了。
    到中午时,两人没有停下生火,为了防止预留的肉在潮热的环境中变质,昨晚已经烤了个七分熟,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