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前我特地换了套西服,但因为早上跑步,阿迪王球鞋不小心挂到了钉子上,鞋底破了一个洞……所以只能换上一双人字拖。
上身西服,脚踏人字拖,这也算是非主流的代表了吧?
加上这次酒席,大家都在抓紧机会,互相敬酒,套近乎,谈生意,只有我这个异类在这大吃大喝,难免就会引来人群侧目。
“曾老师,你说为什么……我就是融不到他们的圈子里呢?”杜鹃沮丧地说道,喝了一大口红酒。
我笑了笑,说:你的要求高了。
“高吗?我觉得一点也不高。”杜鹃苦笑道,“来这场酒会,不就是为了结实一些大人物吗?难道还让我去巴结角落里的穷酸男?”
“参加这种聚会还有穷酸男?”我惊讶道。
“有啊,你看那边,不就坐了一个穷酸男吗?”杜鹃指着一处说道。
我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哟嚯,还真有!
那是一个28,9岁的男子,头发凌乱,脸颊消瘦,除了眼睛还算清澈,那平平无奇的相貌和打扮,丢到人群里都不会被人认出来。
他手里摇晃着一杯红酒,却不喝,神色透露着落寞。
最显眼的,是在他左手的桌上,放了一把剑。
这把剑并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