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那么某甲这边,除了银行和亲戚朋友催债之外,他还要躲避社会放贷者,也就是传说中的高利贷——这个高利,当然没电影里放的那么黑,顶多也就是比银行的利息稍微高一点,但是这些人拿不到钱,情绪上一烦躁吧,暴力倾向也就难以避免。
2005年12月底,某甲不堪重压,在他买下的一幢楼的楼顶跳下,当场身亡。但是人死债不休,银行首先收回了某甲的在南海省的房产,拿去拍卖,大部分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贱卖了,剩下卖不出的,继续交由银行托管,直到能卖上价再脱手。而这其中的差价,根据协议,就需要又那些给某甲作担保的大企业来补偿。
但这些大企业也拿不出钱,因为他们的资金,不是被某甲借走了,就是在自己的企业资金链上运转,如果拿这笔钱来还款,那么企业就会倒闭。不过一分钱不还,那又不行,因为违法。所以这些大企业的一部分,最终还是选择了破产。还有一部分,想破产,但是政府和银行都不允许他们破产。一来财政需要靠企业来补充,二来如果企业破产,没人偿还欠款,银行的坏账就永远都做不平。于是我们就会看到这样的场面——某甲本身效益不错的企业,因为帮人还债,先陷入了资金极度短缺的境地,最后政府出面,又帮这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