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事儿,又腥又膻,难吃,不是一般难吃。借着火光他细看手里的羊肉,血糊糊的,根本没烤熟。转头看看别人,大家吃的无比香甜无比专注。唉!文化差异!
他把嘴里的羊肉悄悄吐在手心,想趁人不备偷偷扔掉。这时突然有东西拱他的屁股,他回头一看是那只小白兔。没想到它居然跟到这儿来了。
小白兔见吕清广回头看他,就踮起脚直立起来,还呜呜的发着声。这是想要东西吃了。他随手把掌心的羊肉递了过去,小白兔用鼻子闻了闻就大嚼起来。他拎着小白兔的耳朵把它提到面前来。兔子虽小可是吃得很快,三口两口把一团吕清广嚼过一下的羊肉给吃了下去。这点羊肉非但没有满足它反而把它的食欲给刺激起来了。前腿搭在他的膝盖上伸着脖子去够他手里的羊腿。
吕清广被小白兔的贪婪样给逗笑了,既然自己不想吃那就给它吧。他把手里的羊腿放到小白兔面前,小白兔立刻扑上去就是一口,咬住使劲甩头,撕下一条羊肉来,用两只前爪扶着,跟啃萝卜一样,把羊肉竖在面前,叼着一头开始小口小口的啃起来。兔子吃东西快,比狼还快。一根羊腿,郎世宁还没啃完,小白兔就啃完了。
郎世宁拿起第二根羊腿时,小白兔的眼睛中满是yu望,可是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