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点儿惊弓之鸟的胆战心惊,一步步步履稳健的不慌不忙的慢慢走着,就像是一个踏青者,一个经验丰富的背包客。兰学登背着一个瘦高的旅行包,包的两侧插着各一个大号的矿泉水瓶子,一个已经快要见底了,另一个还是满的。他上身穿着短袖的棉体恤衫,下身是宽大的工装裤,脚下是厚底儿的登山靴,带着遮阳帽。前进的速度不快,一步一步的很有节奏感,很显然,他是可以走得更快的,但他没有,他选择现在的速度是为了节省体力,他都可以从漫步过渡到奔跑,如果扔掉背包他可以跑得很快的。当然了,这是他自己以为很快,参照的是警察的机动能力,比警察跑得快对于逃犯来说是必须要做到了,但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让警察根本看不到人影。
兰学登很显然是做到了这一点的,他周围不说没警察,方圆十几公里之内都没有一个警察,一个都没有,也压根儿不会有警察到这儿来抓他,既是猜到他往这儿跑了也不来,太费力气了。而捉拿兰学登似乎不是那么要紧的,起码没有哪位领导专门为此做出过指示,也没有谁愿意出办案经费,谁吃多了会那么卖力呢。
兰学登是第一个投进来的棋子,是他打破了僵局,也是他在关键的时刻撞了陈宇的车,将陈宇截了下来,并成功的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