嘛,虽然咱天资愚钝,但这条件也很优渥嘛。
哪怕咱家的本事赶不上阿汤哥,但我的条件更好嘛!
整整一百次机会呢,混吃等死过半年而已,谁不会啊!
啊哈哈哈!
对了,她还没说完成任务之后的好处呢!
算了,既然叫通天圣杯,老夫又是什么天命选中的救赎者,绝逼的不能亏待我。
这种细枝末节的小事情,不说也罢,等我先混过这半年再说。
阿汤哥当初的任务是要拯救全人类,陈光却是只要混过半年就是了,他觉得这实在太轻松又愉快了。
眼看着自己就要在这所谓的须臾海中彻底显形,他又开始得意和期待起来,仔细想想,那什么救赎者的名头,还是蛮响亮的嘛。
等等!这是什么!好大一把刀,真锋利,这做工,啧啧,王麻子也拍马难及啊!
等一下,情况好像不对劲,这刀貌似是冲着我脖子来的!
我擦嘞,搞毛啊!眼皮子刚睁开,就要挨刀了,你好歹让我看清楚情况啊!
按照某些不科学的故事设定,我身为主角,我的命应该是很硬很坚挺的啊!
咔嚓!
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