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他们不只没有文化,连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没有,这确实让我觉得“自作孽不可活”。
我和梁凤书都以为佛爷至少会保全耀仔一人,却也一直没有得到消息,出事以后,好像耀仔从前的‘旧友’全都消失了,连佛爷也没有传出来只言片语。
事情本来与我们无关,但耀仔的情人以前与露露、小芬是朋友,跟我和那梁凤书也都非常熟悉,常常一起吃饭喝酒, 我和梁凤书商量以后,念着和耀仔的交情,也担心耀仔出来后怪我们不义气,索性就帮帮他这个最稳定的情人。
露露和小芬为了“恋爱”方便,各住着一套房子,我让她们住到一套房子里去,另一套让给耀仔情人,再提供些生活费,这是曾经兄弟一场唯一可以做的了,余下就等着事情有些转机,必定耀仔也不是第一次进去,以前总是有“柳暗花明”的时候。
不曾想这次特别难,想通过关系去探望都不行,就知道事情真的严重了,也只好放手不管。我知道,如果有转机,耀仔一定会从里面带话出来,到时候要我帮他垫钱,我和梁凤书都会愿意的,我们是年轻有为的人,市面上都知道我们和耀仔是朋友,如果不救朋友,名声难听,我们已经做好了准备,可是没有等到耀仔带出话来,梁凤书却被抓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