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明白,老大这么厉害,为什么总得在哥谭混。蝙蝠侠,都说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侦探,指不定哪天就找到这里来了,听说老大在他手上吃过不少亏。”其中一人低声说道,“依我看,要是老大去个别的什么没有义务警员管着的城市,或者甚至就随便一个没有蝙蝠侠看着的城市,肯定比现在还要威风得多。”
另一名匪徒哼道:“我听一个在老大身边当过跑腿的哥们说过,老大觉得只有哥谭的风格才合适他,好像说能给他家的感觉。挺奇怪的,是吧?我是说,像奥斯瓦尔德?科波特这样的人,也会有这样的情结。”
那名歹徒叹道:“我到现在还没见过蝙蝠侠。我听说见到他一次就死定了,是么?”
“别听信谣言,我就见过他,现在不还活得好好的吗?”
这歹徒顿时肃然起敬:“你见过蝙蝠侠?从他手上逃出来了?”
“见过,但是没逃掉。”
这名歹徒说着,挽起上衣,指着肚子上一处疤痕自豪地说:“看到没?这道疤,蝙蝠侠留下的。另外手肘关节还有过一处骨折,也是他留下的。但是我现在还活着,是吧?所以蝙蝠侠其实并没有那么可怕......”
“但我听一个哥们说,上个星期蝙蝠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