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送来京城,在熔炼得过程肯定会有损耗得,这钱理所当然的是由百姓来承担。
但是因为明朝的官员收入很低,地方官府存留也不多,他们是想尽各种办法捞钱,自从一条鞭法以来,这火耗就渐渐成为一块肥肉,这火耗税是远远高于真实的损耗,多余的钱,自然就......。
这火耗税,还各地不一,卫辉府是每一两交二钱的火耗税,这还算是中规中矩的,很多地方都是每两收三钱,有些离谱得高达六钱,吃相是相当难看。
朝廷也知道这个问题,但屡禁不止,因为人家当官也是为了钱,朝廷给的俸禄又是历代最低,要想过得滋润,那只能自己想办法,要还将火耗给禁了,官员都不干了,现在朝廷也就默认这火耗税是地方官府的福利。
可见明朝虽然税低,那只是对某个阶层,百姓过得还是非常苦的。
又因火耗税是来自损耗,这当然不用交给中央,郭淡当初与朝廷签订契约的时候,也将这个损耗给算进去了,以前怎么算,他就怎么算,因为到时他也是交银锭给官府的,这下好了,连熔炼都免了。
其实哪怕都是碎银,郭淡自己来熔炼,一年也能够轻松的从中赚一万两。
由这一点也可以看出,这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