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科幻小说 > 我的农场在沙漠 > 正文 第五十八章 手中印
了如同官府印玺一般的法印。

    后世称这一类印为“方士印”,亦名“道家印”。

    据《古印笺》记载,秦汉时期方士使用印玺之风极为盛行,其腰间多佩“黄神越章”、“天帝使者”等印;并引用《史记·孝武本纪》、《封禅书》为证,统称为“方士印”。如《孝武本纪》载栾大进见武帝,武帝拜其为五利将军,“得四金印,佩天士将军、地士将军、大通将军、天道将军印。”这就表明武帝授予栾大权印,承认其沟通天地鬼神的权力和地位。

    在道教看来,法印代表着三界神灵职司的威权,故行法用印犹如人间行政施行必用宫印。

    南宋宁全真《上清灵宝大法》卷二七曰:“印者,信也;用者,封物相什。亦执政者所持信也。

    《汉官仪》云:王侯曰玺,列侯至中二干石曰章,其余皆曰印,此世印也。隆古盛时,人鬼各安其所,阴阳不杂其伦,故道之用,惟见于修真练本,以至轻举飞升。中古以降,慢真日益,正道雕晦,邪伪交驰,上下反复,于是出法以救其敝,表章以达其忱,付降印篆以为信志。故用印之义,近同世格,亦道运因时损益者也。”

    《灵宝玉鉴》卷一亦曰:“法之为言正也,正其邪也。亦犹德礼之有政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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