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错,我很喜欢写一些奇葩,甚至鬼畜的东西。”
比熊是个宅男,这个笔名看似霸气,然而喜欢狗的人都知道,比熊其实是一种萌狗宠物。
他家庭条件不错,算是富二代,从小就沉迷二次元,幻想书盟挖他的时候,他之所以拒绝,一是因为华夏网培养了他,第二个原因这是因为他个人疯狂崇拜白衣倾城!
他最喜欢白衣倾城的作品,不是网文,而是漫画《秒速五厘米》以及《龙珠》。
他曾经也幻想成为漫画家,可惜他画漫画实在没什么天赋,因此只能退而求其次写写,而既能画漫画又会写的白衣倾城,自然就成为了他最为崇拜的存在。
“其实有个分类,我觉得蛮适合你的。”
洛阳犹豫了一下,然后道:“这个分类,可能会一定程度上引起直男癌不喜,不过对于有些读者来说,却会很有意思,写不写你自己决定,我把这个想法和你说一下。”
“白大你说说看……”比熊好奇道。
“我说的是变身,你可以考虑一下,当一个男人变成妹纸,会是什么样的情况?”
噗嗤洛阳刚说完,汤慕玲几人就笑了,怎么也没想到洛阳所谓的创意竟然是男人变女人,这也太恶搞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