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到来通的身边,说:“大哥,马都已经喂好了,可以出发了!”
来通说:“好,出发!”
法海骑上了商队一匹预备的马,马是白色的,只有四个蹄子是黑色的,不说马身上那种棱线分明的腱子肉,就凭这一身纯白的毛发,放在任一一个通衢大城,都会受到那些贵族富家子弟的追捧,而炒出一个天价。
骑在高大的马背上,前面的路都变得宽阔许多,手中九环禅杖随着白马奔走,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声音,像是一位小女动人的吟唱。
法海忽然之间觉得自己像是那位要去西天取经的和尚,一路上还能看见许多好看的妖怪,嘴角就不由的露出一丝微笑。
洪天赐把来通再次叫到自己的马车里,问道:“那个和尚什么来路,你要邀请他一起?”
洪天赐和来通一起长大,两个人兄弟情谊多过于上下属的关系,所以说起话来,随意很多,没有过多的试探,更没有什么弯弯道道,有什么就说什么。
来通说:“你不觉得看那和尚很顺眼吗?”
洪天赐说:“没有,我只觉得他的那个头亮的让人讨厌!”
“哈哈、、、”
来通哈哈的笑了一会儿,然后眼睛朝着洪天赐的头皮上瞧了瞧,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