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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也算是在下层中挣扎的人,因此他们比平常人更加懂得生命的可贵,就像易尘一样,但是这些联邦的蛆虫们却没有来自漠区的人的那股刚烈性子。活下去已经成为了这些流浪汉的底线,所以即使是这种侮辱与威胁,最终他们也还是妥协,而不是拼死抵抗。
“啧!真是温床里养出了贱骨头,一群狗屎不如的家伙!”
易尘的心里对他们更加厌恶了。
这是一种出于“看不起”与“嫉妒”的心里:为什么同样是社会的蝼蚁,他们居然活得比我还好?为什么他们这种软骨头却有比我优越的环境?
第七十一节 我的名字叫兰瑟
最后,所有人的右手都被自己的左手掰断了。
“都给我滚回去吧!”
他说道,猛地抬起一脚,将那个被武士刀断手的家伙踢得飞了出去。而且这一脚是刻意朝那个巨大的伤口上招呼的,但是后者却只能拼命摇着嘴唇,甚至将唇下肉咬出了血痕,发出低沉的呜咽声之外,再也无法抵抗。
另外一个手臂上被孢子寄生的家伙,那些触手也都停止了生长,不过想要扯下来,恐怕得动一次大手术了。
“铠师了不起吗?以为后面有大牌就能在这里为所欲为了?”
易尘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