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开着宝马车的家伙拒不接受血液检查,结果警察耗了好多时间才把车窗打烂把人拉出来,最后检查到确实是酒驾,才按照法律处理了。在美国加拿大,警察叫你下车检查,三遍不听,人家直接就把枪拔出来了。就算是温柔一点的,那也会上胡椒喷雾,至于打了警察什么的,更加别想全身而退。
“你放心好了。”李穆安慰她说,“不会有什么事情的。”说着李穆就把车子给停下了。对于警察查车,李穆是一点都不害怕的。余雅雯这样的学院派,只看到法律规定,却不知道实际情况。在加拿大,汽车是一种必须品,没汽车的人很难生活。所以驾驶被当做一种基本的权力,警察很少会在这种情况下和你较真。上班都要走几十公里去,公交车线路又少,警察总不能让你天天叫计程车上班啊。
况且李穆还有一张护身符,当然说的不是王家,而是车子上面贴的标签,那是一个警察局发的感谢状,感谢詹姆斯给警察局捐了钱——皿猪国家经费是永远不够的,政府部门可以光明正大的收捐款。捐了钱的人,表面上是没有任何的权力,也不会有任何的优待。不过实际上,警察又不是傻子。
只要车上没有违禁物品就不会有事……应该不会有吧?肯定不会有吧?詹姆斯不会在车上放什么东西吧?李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