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烃既然打定主意要休,他要是一走之了也不能怎么样他,真不如好聚好散了。最后里长跟聂烃协商,朱氏手上的财产都属于她,宅子以及最初的聘礼,聂烃另外再给朱氏两千银子当做补偿,最后敲定和离。
里长从感情上还是比较向着朱氏,看朱氏也是挺可怜的,积极给她争取抚养费。但要说让聂烃回心转意之类,或者强制之类的,说实话官老爷都没办法。男人要分了,回转的余地真的很小,朱氏还很年轻,拿了钱之后还可以再嫁,何必这样吊死了。
本来己经谈妥,朱氏对聂烃本来就没有太多感情,又撕破脸闹成这样,拿了钱走人也是最好的选择,算一下她手里也有五千两了,下半辈子守着这些钱花也足够了。然后问题来了,朱氏生的孩子怎么办,按道理说孩子要跟着父亲,但聂烃十分不要。朱氏倒是心疼儿子,但她也得为自己考虑,有钱有青春的女子还是好嫁的,带着拖油瓶就会麻烦些。
朱氏连着好几天都是痛哭流泣,要是没跟二房翻脸,那儿子就可以理所当然的交给二房,反正都是姓聂的,交给他们也没差了。聂烃都是聂二太太抚养大的,再抚养一个侄孙也没什么,结果二房根本就不理会三房,把孩子交给二房的事如何开口。
聂烃倒是说无所谓抱走孩子,朱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