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副部长陆宗舆认为无所谓,就让日本欠中国八十年的债务,不急着在几年内就收回所有战争赔款。这八十年的时间,收利息都有赚头,何必还要同情一个出尔反尔的卑鄙国家呢?
不过经过中国外交部的内部交谈之后,考虑到中国正在秘密执行的“东亚经济复苏计划”,日本根本无力支付这么巨大的一笔战争赔款。索性先在战争赔款上让步,接下来再在其他方面多争取一些,未尝不是一件坏事。
于是,中日双方很快签订了第一份赔款协议,将三亿美元缩减到一亿八千万美元。
协议上规定,日本必须在一个月之内支付两千万美元的首期赔款,从次年开始每年偿还五百万美元,三十二年之内全部偿还完毕。每年的利息为四厘,在偿还期之内若有逾期,则按照月息三厘赔偿,并且采取利滚利的形式来计算,直到逾期款项和利息全部支付完毕。如果三十二年之后仍然无法还清债务,则剩下的尾款以同样方式计算。
首期赔款两千万美元以现金或者等价黄金、白银支付,所有分期付款的款项都以日本海关关税做抵押,到时候由中国派遣监税官常驻日本海关总部,负责整理和记录日本关税。
第二场会议结束时已经是晚上八点三十分,但是中国代表依然乐此不疲的抢